- 读音:tā ㄊㄚ
- 繁体字:趿
- 趿部首:足
- 总笔画:10画
- 部外画:3画
- 字结构:左右结构
- 趿五笔:KHEY
- 趿仓颉:RMNHE
- 趿郑码:JIMS
- 趿四角:67147
- 区位码:8533
- 造字法:形声
- 康熙笔画:11画
- 趿五行:火
- 规范汉字编号:4507
- UniCode:U+8DBF
- 康熙字典趿的解释
- 趿的笔顺:丨フ一丨一丨一ノフ丶
基本字义
趿
tā ㄊㄚˉ
1、〔趿拉〕穿鞋只套上脚尖(拉”读轻声)。
2、〔趿拉儿(lar)〕拖鞋,只能套着脚尖没有后帮的鞋。
宋本廣韻
廣韻目次:入二十七合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罗马字 |
趿 | 蘇合 | 心 | 合 | 入聲 | 合 | 開口一等 | 咸 | 覃 | sop |
详细字义
◎趿tā
〈动〉
(形声。从足,及声。本义:拖着鞋子)同本义 [walk in slippers]。如:趿拉(把鞋后帮踩在脚后跟下);趿履(拖着鞋;拖鞋);趿鞋(拖鞋)
说文解字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二】【足部】趿
進足有所擷取也。从足及聲。《爾雅》曰:“趿謂之擷。”稣合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進足有所擷取也。爾雅,毛傳皆云。執袵曰袺。扱衽曰襭。衣部云。以衣衽扱物謂之襭。襭或作擷。从足。及聲。穌合切。七部。爾雅曰。趿謂之擷。按所據爾雅扱作趿。無衽字。與今本異。亦與衣部說異。葢衣部用毛傳。此據爾雅也。
方言集汇
粤语:saap3taat3
客家话:[台湾四县腔]sap7cap8[客英字典]sap7[海陆丰腔]sap7cap8
English
to tread on; slipsho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