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读音:yǒu ㄧㄡˇ
- 读音:chǎo ㄔㄠˇ
- 繁体字:槱
- 异体字:楢 禉 炒 梄
- 槱部首:木
- 总笔画:15画
- 部外画:11画
- 字结构:左右结构
- 槱五笔:SSGO
- 槱仓颉:DMWF
- 槱郑码:FFUO
- 槱电码:2881
- 槱四角:41936
- 康熙笔画:15画
- 槱五行:金
- 规范汉字编号:7910
- UniCode:U+69F1
- 康熙字典槱的解释
- 槱的笔顺:一丨ノ丶一丨フノフ一一丶丶丶丶
基本字义
槱
yǒu ㄧㄡˇ
1、堆积:“芃芃棫朴,薪之槱之。”
2、木柴:“桂樟柟栌,剪为槱薪”。
3、烧,熏。
其他字义
槱
chǎo ㄔㄠˇ
◎古同“炒”。
宋本廣韻
廣韻目次:上四十四有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酉 | 與久 | 以 | 尤 | 上聲 | 有 | 開口三等 | 流 | 尤 | jĭəu | jux/jov |
廣韻目次:上四十四有
小韻 | 反切 | 聲母 | 韻母 | 聲調 | 平水韻 | 等呼 | 韻攝 | 韻部 | 国际音标 | 罗马字 |
酉 | 與久 | 以 | 尤 | 上聲 | 有 | 開口三等 | 流 | 尤 | jĭəu | jux/jov |
说文解字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積木燎之也。木各本作火。今依玉篇,五經文字正。大雅。芃芃棫樸。薪之?之。傳曰。?,積也。山木茂盛。萬民得而薪之。賢人衆多。國家得用蕃興。按如毛說則?謂積薪而巳。至鄭箋乃以煙祀?尞爲說。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。爲其字之從火也。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。燎,放火也。尞,祡祭天也。毛曰。萬民薪之而巳。故但云燎。從木火。酉聲。余救切。三部。詩曰。薪之槱之。周禮。以槱燎祠司中司命。見大宗伯。燎依許火部當作尞。祠今周禮作祀。許從毛說。又引周禮者,廣槱證也。鄭注周禮曰。槱,積也。
方言集汇
粤语:jau5
客家话:[客英字典]ju3[台湾四县腔]ju3[海陆丰腔]riu3
English
firewood for sacrifice